原标题:关于锦绣家园项目一期遗留问题的处理通告
因锦绣家园项目经营出现问题,项目公司武汉丰达公司准备对该项目进行核查清理,为此,成立了有关职能部门参与的商城县锦绣家园项目遗留问题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为了准确认定和处理遗留问题,需要对房屋、债权等问题进行核实。领导小组办公室就有关处理事项通告如下:
一、房屋申报登记。
1、范围:锦绣家园项目一期所有住宅商铺、车库(地下室)等建筑物、构筑物。
2、内容:房屋销售、租赁、抵偿、抵押、入住等事项。
3、登记所需材料:
① 销售、租赁、抵偿包括:合同、发票(收据)、付款凭证、物业登记及付款凭证、房产证、身份证明、房屋使用证明等。
② 抵押包括:合同、抵押登记手续。
二、债权、债务登记
1、范围:在刘明亮被采取措施以前以项目部或以项目部负责人名义产生的债务。
2、登记所需材料:债权、债务产生的凭证(合同、欠条、借条、转账凭证)及结算凭证。
3、施工承揽人(含保温、粉刷、装饰装修、水电安全、消防设施、绿化、公共设施)等,包括:施工合同、验收报告、决算凭证、已付工程款清单、应付工程款数额等其他相关材料。
三、申报期限为二个月(自通告之日起)。
四、在通告期间,暂时停止办理一切交易,有关问题通过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
五、所有入住住户必须按照物业管理规定和领导小组办公室管理规定执行,不得妨碍有关问题的处理。
六、所有债权人必须合法反映诉求,不得影响办公秩序,否则,依法处理。
七、受理地点:商城县锦绣家园A区西门原物业部。
商城县锦绣家园项目遗留问题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0月31日
来源:商城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