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将张永琴使用的两宗地块合并办理用地手续的公示
  • 资讯类型:热点关注  /  发布时间:2018-06-14  /  浏览:2837 次  /  

根据商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将张永琴使用的两宗地块合并办理用地手续请示》的批复(商政土【2018】217号),同意依据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对两宗地块合并后确认的规划指标将两宗地块合并成一宗地块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                   

地块位置:商城县滨河路(原林产品经销公司)

土地用途:居住用地(可兼容商业面积不大于总计容建筑面积35%),容积率:1

土地面积(平方米):3110.1

出让年限: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商业用地2043年3月25日、住宅用地2056年4月25日。

备  注:2018年3月29日经县政府批准下发了《关于将张永琴使用的两宗地块合并办理用地手续请示》的批复(商政土【2018】21号),同意依据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对两宗地块合并后确认的规划指标将两宗地块合并成一宗地块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二、公示期:2018年6月14日 至 2018年6月24日         

三、 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四、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商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单位地址:崇福大道西段258号

邮政编码:465350

联系电话:7864918

                    

 

2018年6月14日

来源:商城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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